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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服务中心关于协助企业办理申请退税工作事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关于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深化 “放、管、服”改革,有关部门要当好 “店小二”,做好 “服务员”的指示要求,我中心始终致力于帮助企业将政府的降费减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企业纾困,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根据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 《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号)的规定,凡符合公告要求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我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会安排专业人员协助企业办理退(抵) 税,现将有关工作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退税的企业现处于持续经营,运转正常且无纳税异常或失信记录; 2、企业在职员工中具有一定数量脱贫人口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义务兵。 二、政策说明: 1、申请退税企业需提供本单位社保人员名单,由我中心协助企业筛查符合条件的上述两类人员。 2、申请退税单位要有专人配合,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有关资料。 3、退税额度是上述两类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按照每人650元/月 (7800元/年)的标准执行3年。 4、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本公告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三、有关事项: 1、为使企业应享尽享国家和省上的稳岗惠企政策,拟申请 退税企业可书面委托我中心协助办理此项工作。 2、联系方式: 联 系人:张先生 电 话:0931-8486883 1391986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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