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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最新诚信“红黑榜”兰州市2019年第三季度诚信“红黑榜”发布13家企业入“红榜”名单22家企业和41名自然人入“黑榜”名单 兰州市润民有限公司甘南路方鑫粮店等13家企业列入“红榜”名单 红榜名单(13个) 一、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5家放心粮店 兰州润民有限公司甘南路方鑫粮店 秦安路方鑫粮店 红古区海石湾爱家方鑫粮店 王家堡方鑫粮店 新安路方鑫粮店(西固军供站) 永登城关农乐种子经营部 皋兰石洞三农种子服务部 甘肃康辉国际旅行社 甘肃龙行天下国际旅行社 兰州旅游交通服务中心 甘肃国际大酒店 甘肃宏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和41名自然人列入“黑榜”名单 黑榜名单(63个) 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33家失信被执行人(法人、自然人)名单 (一)被执行人(法人)名单:
(二)被执行人(自然人)名单: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惩戒措施 惩戒措施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二)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30名失信自然人名单
与往期诚信“红黑榜”一样,市中院对于此次公布的33家失信被执行人(法人、自然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布红黑榜单位投诉举报电话: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投诉举报电话:0931-8563391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投诉举报电话:0931-8821615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931-8458840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投诉举报电话:0931-8736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