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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7年第三季度23家企业上了黑榜本网讯:10月9日,兰州市文明办会同兰州市法院、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粮食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兰州市2017年第三季度诚信“红黑榜”,其中榆中佳牧动保商贸有限公司等144家企业列入“红榜”名单,兰州大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列入“黑榜”名单。兰州市法院、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国税局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惩戒措施。 黑榜名单 一、兰州市法院发布16家失信被执行人 1.兰州大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王美兰 2.北京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高德辉 3.河南省豫丰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丁 丁 4.甘肃荣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付力伟 5.兰州星象商贸有限公司 谈存胜 6.兰州鑫月工贸有限公司 杨月萍 7.甘肃融万达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丁忠礼 8.兰州瑞泽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杨俊峰 9.永靖县炳灵化工有限公司 何颜平 10.永登县国鑫建材有限公司 王胜德 11.永登蓝天石英砂有限公司 潘伟功 12.兰州东盛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斯晓宾 13.定西昌盛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李文宗 14.甘肃鑫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李爱萍 15.甘肃宝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朱世明 16.甘肃天然玫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曹 珊 惩戒措施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投诉举报电话: 0931-8563271 兰州市农委投诉举报电话: 0931-8821615 兰州市商务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12312 兰州市质监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8465991 兰州市食药监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12331 兰州市粮食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8464453 兰州市地税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12366 兰州市国税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12366 二、兰州市农委发布3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企业 1.榆中县定远镇农技站蒋家营服务部 涉嫌违反进销货台账记录制度 2.兰州市长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涉嫌销售禁用农药 3.兰州鹏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涉嫌销售禁用农药 三、兰州市食药监局发布1家失信企业 兰州欧瑞森商贸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经营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物品罚款5万元。 四、兰州市国税局发布3家纳税失信企业 1.甘肃锦久晨物资有限公司 2.甘肃骏博德商贸有限公司 3.兰州众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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